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就与经验******
作者:蒋永穆(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走高质量发展的路子,既是新时代取得伟大变革的重要经验,也是未来一个时期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非凡十年,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这一非凡历程中,尤为重要的一条就是明确“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强调“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梳理总结新时代十年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就与经验,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非凡成就
十年来,我们党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取得了一系列伟大成就。
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长到114万亿元,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18.5%,提高7.2个百分点,稳居世界第二位。2013年至2021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到38.6%,超过G7国家贡献率的总和,是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即便面对全球经济发展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持续增多的复杂形势,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也不会改变。
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1万亿元增加到2.8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研发人员总量居世界首位;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不断加强,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随着科技创新实力提升,我国深度参与国际前沿创新,为解决各类全球性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
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我国制定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意义的区域重大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4.7%。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由2.88∶1降至2.5∶1。
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经过努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约34%,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的装机容量居世界第一,建成了世界最大的清洁发电体系,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水质持续提升,绿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底色。
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我们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着力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我国已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同时,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
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我们坚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在发展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经验
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在取得非凡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重要经验。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新时代十年的实践成就充分证明,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领导各项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只要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就能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将高质量发展向前推进。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新时代十年的实践成就充分证明,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只要我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就一定能够夺取经济社会发展新的更大胜利。
第三,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指引。新时代十年的实践成就充分证明,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其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彻底摒弃各类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做法。只要我们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就一定能够解决好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第四,坚持系统观念。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新时代十年的实践成就充分证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运用唯物辩证法,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只要我们坚持系统观念,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就一定能够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还面临许多堵点、瓶颈,需不断巩固和拓展已经取得的高质量发展成果,用好在实践中获得的宝贵经验,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处方药在部分网上药店可以随意买
北京铁检院:公益诉讼督促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常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北京铁检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调查发现,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诸多问题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2021年7月,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同时,最高检也向北京铁检院交办了相关线索。
处方药规范经营是国家药品重点管理事项,我国多部法律法规对处方药的销售作出了明确规定。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了药品经营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2021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指出,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网上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可能会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决定立案调查,针对网上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可能涉及的药品安全领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北京市范围内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排查。”北京铁检院检察官康辉介绍说。
2021年9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在京注册网络平台的药店及京外注册网络平台在京注册的药店作为调查重点,通过大数据筛查、人工复核、梳理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网上处方药的销售情况。调查结果显示,3家网络平台(其中包括2家在京注册网络平台)上有28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依法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责任的情况,共涉及北京市的5个区。具体问题包括:部分网络平台药店在接收线上购药订单后,执业药师未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就进入了线下配送环节,存在配送超过用量的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在处方上签名等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引发“整治风暴”
执业药师的审核是网售处方药的最后一关,关乎消费者能否吃准药、吃对药,绝不能形同虚设。为此,2021年9月,北京铁检院分别与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就网售处方药的监管权责划分问题进行座谈,就网售处方药监管现状、网上药店日常经营、药师审核义务等进行深入沟通。
随后,北京铁检院分别向5个区的药品监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网络平台药店执业药师履行电子处方审核职责加强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通过对辖区涉案网络平台药店进行约谈及现场检查,对存在执业药师未对电子处方进行审核调配问题的网络药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开展网络销售处方药专项监管执法工作,对辖区网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延伸检查、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逐一约谈重点关注的网络平台药店,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对药店的具体经营进行规范指导;推动网络平台药店在电子处方服务方面建章立制,并定期发布工作专刊,组织学习交流。
溯源治理推动平台企业加快技术更新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在部分备案的纸质处方上有执业药师签字,可电子处方上却没有。这种现象是因为药师的疏忽,还是技术的迟滞?
“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互联网平台操作系统不完善,造成药师在诊疗系统中使用不便。”康辉介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由此可见,电子处方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为推动溯源治理,承办检察官分别与涉案的3家网络平台进行座谈,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加快技术更新,为执业药师审核电子处方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平台销售处方药规范化发展。随后,相关平台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不仅解决了药师签名上传失败的问题,还可以对处方开具的药量进行监测。对于医师、药师超用量开药等行为,系统可以自动提醒,并限制超过用量的处方开具权限。平台企业还研发了辅助监控系统,帮助网上药店开展相关审核事项。
据悉,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同时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平台上药店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管理办法与我们之前的办案思路不谋而合。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药品网售合规问题,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同时,康辉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线上选购药品时一定要遵循互联网医师的指导,看清药品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留心执业药师对电子处方的审核意见,理性购药、科学用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近日,该院检察官跟踪回访后发现,消费者在相关平台购药开具的电子处方已标有执业药师的审核签名,在开具的长期处方上标注了理由,相关药店也配备了线下执业药师。(检察日报 简洁 田慧娟)